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英文,至今很多年了,发音正确的真没有几个字。我并不怪自己没下苦功,只怪英国佬舌头长耳朵灵搞出这样古怪的语言来。君不见他们讲话时上下左右把舌头乱卷一通,听话时耳朵好比雷达,什么微小的差别都分得出来。有时他明明已经猜到我在讲什么了,还眉头一皱的嫌我发音不准。唉,他们不知道音近意通的道理,怎样比得上我们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,只要听得明白就可以,绝不谨小慎微。你看广东人讲话时舌头就是平放,讲他一天半天都不累,省力气省能源非常环保。
英文的时式最令人讨厌,为什么昨天干的事情动词就要换另一个字呢?
明明句子里已经有 yesterday 这个字了,真是画蛇添足!这还不够你忙的,现在式转到过去式的方法也有很多种, 还加上那一大堆
exceptions, 够你学一年!这还不算,那些什么 Past Continuous, Future Continuous, 和 Future
Perfect tenses 真不可能是正常人能发明出来的,一定是那些被皇帝关起来写 paper
的老学究搞出来的。唉,就苦了我们这些老百姓要跟他们一起疯疯颠颠。不过,到紧张关头时我们都会起来做反。天下间说英文的男人到头来还不是那一句原汁原味的
"I love you"?如果还在想要不要来个Present perfect continuous 就错失良机了!
那什么主动被动的格式更加害人,小学的时候有一个小胖子常来欺负我,当他欺人太甚时我会跟老师投诉"小胖打我",老师自然会去教训他。有一次我刚下了英文课又碰到小胖,我挨了一拳就跑去找老师用刚学会的被动式说:"我被小胖打了"。谁知老师却从头到脚把我看了一遍:"你这样没用呀?"
有人说英文比中文容易学。那是骗人的!你只要看看那些介词,一个字加上不同的介词意义就完全不同。就拿那个
beat 字为例吧,把你揍了一顿是 beat you up,去杀价是beat the price down,把敌人打退了是 beat them
off, 而 beaten back by the enemy 是指自己的攻势受挫,beat it 就是叫人滚蛋。
说实话至今我还搞不清可不可以去 beat back the enemy,我猜人家会明白, 但不太妥当。所以千万不要叫我当兵,我连打赢或打输都说不清楚。
把人家揍了一顿,那家伙很可能倒在地上,按理讲这应该是 beat him down, 怎么会变成beat him up 呢? 难道一拳就可以把他打到飞起来?
我想 beat it 和 beat him up 这种言语都是市井流氓搞出来的,经过一段时间后就正式收入字典。这种情况香港也有,黑社会的黑话经过电视媒介已变成普通人的日常用语了。
用中文交谈我们都是先把话想好了再讲出来。英文就不一样,你大可以先开个头,然后再凑拼下去,反正那些
where, that, however 等等随时可以帮你把故事编下去。你甚至可以来一个 having said that
把前面说的否定了一半。当年水门事件发生后,白宫那些官员可以洋洋洒洒的对著TV讲了几十分钟而什么东西都没告诉你。中文不是做不到,但是难多了。英文在那些进过大学的无赖口中就变得更滑头了。
英文经过老学究,小流氓, 和穿西装的无赖糟蹋后,变成我敬而远之的怪兽。原来的英文是甚么样的?我给你讲一个亚瑟王和他的谋士梅林的故事。首先声明这故事不是我编的,是一位 L 君作的。
亚瑟王的老谋士梅林在河边撒网捕鱼,过了半天什么都没有逮到。在他撒最后一次网的时候却逮到一条美人鱼。他把这漂亮的美人鱼轻轻的抱了抱就放回水中。
对岸在钓鱼的小伙子亚瑟(当时他还未拔出石中神剑)觉得很奇怪,就隔着河对梅林喊:WHY?
梅林望了他一眼,叹了一口气: HOW?
这样简单的英语,我喜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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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旧作,多年前出现于香港联合书院安大略省校友会网站,当时以"小流氓"笔名上载。